胎儿性别选择造就泰国试管婴儿热,受到了大批中国夫妇的追捧。去年,这一产业为泰国创收1.5亿美元,同比增加两成。不过,眼下泰国一些医疗监管组织正在反思这一医疗服务的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希望推动立法禁止试管婴儿技术中的性别筛选功能。就试管婴儿性别筛选是否立法禁止问题,星暹记者对泰国卫生署医疗服务监管司副司长Tares Krassanairawiwong,进行了专访。
记:对于试管婴儿性别选择问题,泰国是否已经立法禁止?
Tares Krassanairawiwong:我在这里再次申明:泰国法律明确规定,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卫生所)都不允许参与卵子买卖、婴儿性别鉴定、交易型代孕等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参与手术的医师将面临巨额罚款以及吊销行医执照。而所属医疗机构若是在知情而不报的情况下一同谋利,该机构的企业法人将会依照情节严重程度面临刑法处罚。医疗机构也会被健康促进委员会吊销营业执照。
记:现阶段,泰国共有44家提供试管婴儿服务的医疗单位,其中大约10多家可为客户进行性别筛选。在实际操作中,它们按照客户要求选择受精卵或胚胎的性别。这些医疗机构的客源大多来自海外,主要来自澳大利亚、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泰国政府对于禁止卵子买卖、婴儿性别筛选是怎么看的呢?
Tares Krassanairawiwong:这一服务不仅会引发道德与社会问题,甚至可能加速胚胎走私活动的猖獗。泰国政府禁止试管婴儿性别选择是非常有必要的。
记:胎儿性别选择造就泰国试管婴儿热,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现在这种局面呢?
Tares Krassanairawiwong:之所以出现道德和社会问题被忽视、立法机构听之任之的局面,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这是一个十足的吸金产业。泰国的性别筛选试管婴儿市场去年估计创造1.5亿美元收入,这一数值以每年20%的速度增加。加之海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于可以自由选择性别的热衷,导致了这一产业热。
记:对于军政府上台之前,泰国法律在医疗卫生这一部分的监管并不严格,在买卖卵子、胎儿性别鉴定、代孕等方面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金钱交易的方式进行代孕行为,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在做试管婴儿时要求移植入子宫的受精卵来自同一母体,简单来说,医院并不干涉卵子的来源,也不过问孕母是否与胎儿父亲为夫妻关系,这就导致了泰国的医疗界在试管婴儿方面监管不严。
Tares Krassanairawiwong:健康促进厅邀请了全国300家相关医院出席会议,就新政策向业者阐述泰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反复强调,胎儿母亲必须通过权威医疗机构鉴定确实不能妊娠,方可求助于代孕母亲,而孕母必须是与胎儿父母方有血缘关系,以此杜绝社会上交易型代孕。而捐赠卵子一方则应与胎儿母方有血缘关系,否则医院不应给予服务。
记:对于泰国试管婴儿最大卖点——胎儿性别鉴定,副司长有什么看法呢?
Tares Krassanairawiwong:性别鉴定在泰国并不合法,医疗机构只有在父母任何一方患有性别遗传型疾病时,才可以提供胎儿性别鉴定服务,简单来说,父母任何一方患有某种只传男性胎儿或女性胎儿的遗传病时,才能通过基金鉴定胎儿性别。